湖北省护理学会
鄂护学〔2009〕31号
关于颁发湖北省护理学会第一届护理科技奖的通知
各市 (州) 护理学会、各有关医院:
湖北省护理学会第一届护理科技进步奖定于2009年12月颁发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届护理科技进步奖的评选范围、标准、推荐方法及名额、推荐材料要求及上报材料内容等详见“湖北省护理学会科技奖奖励办法”。
二、本届护理科技进步奖系第一届,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科研或技术革新成果应是2007年元月至2008年12月期间完成的。
三、各推荐单位的全部申报资料经当地学会审批盖章后于2009年11月30日前上报湖北省护理学会。各有关医院、各地市州县上报的奖项原则上不超过3项。
四、参加评审推荐需交纳评审费100元。
二○○九年十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 湖北省护理学会 护理科技奖 申报通知
抄报: 省卫生厅 省科协
抄送: 湖北省护理学会常务理事 2009年10月27日印发
打印: 汪雪琴 校对:林成娟 印80份